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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就期货和衍生品信披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30 阅读量:106

新华财经上海12月30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引导上市公司规范有序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别发布通知就期货和衍生品信披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全球经济金融局势复杂多变,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剧烈,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使用期货和衍生品工具管理大宗商品、汇率的波动风险。数据显示,2020年至今,沪市超过350家上市公司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披露相关公告数量合计超800份,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上市公司数量呈现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

套期保值在上市公司进行经营风险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有效控制了日常经营中面临的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及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但实践中,也出现了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超出套保所需进行投机、套期保值大额亏损、信息披露不够全面等情况。

为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有效管理交易风险,进一步提高相关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进行了修订,新增“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一节进行专门规定,并在6个方面作了优化。

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从事投机交易的约束。二是健全上市公司从事相关交易的内部控制。三是优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审议程序。四是信息披露要求全面反映套保业务实质。五是要求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效果。六是定期报告给予上市公司解释空间。

针对上市公司在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深交所就《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2年12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各市场主体公开征求意见,重点修订五个方面:一是根据上位法要求明确监管范围。二是阐明不鼓励投机交易的监管态度。三是优化首次开展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四是完善交易进展的披露要求。五是做好与定期报告相关披露要求的衔接。

沪深交易所均阐明不鼓励投机交易的监管态度。上交所表示,明确不鼓励公司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开展此类交易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且应当在公告标题和重要内容提示中真实、准确地披露交易目的,不得使用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等类似用语。防止上市公司以套期保值为名,行投机炒作之实。

深交所表示,明确支持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备风险管理能力的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同时进一步明确公司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名变相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对于开展投机交易的,要求强化风险揭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修订是落实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及上交所《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其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充分评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并尽快发布相关指引,提高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监管实践不断完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支持上市公司合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支持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并在制度层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吴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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